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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訴我,
之所以下了這個決定,理由有這個那個這個那個.....
其實對我來說,
只要知道你做了什麼選擇就夠了。
這個那個這個那個,自己心裡明白就好。
因為,
包裝越繁複的理由,
通常是用來說服自己,而不是用來說服別人的。
這個那個這個那個,
怕是你這樣跟他跟他跟他講完後,連自己也越來越相信這些東西。
說真的,
一句:「我想做」,
就已經夠單純且有足夠的力量了。
下決定,
請只找一個理由,這個理由不只是讓你向前衝時帶著它,還要能在想棄守時清晰的面對。
然後你會發現,真正最該面對的就是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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