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告訴我,

之所以下了這個決定,理由有這個那個這個那個.....

 

 

其實對我來說,

只要知道你做了什麼選擇就夠了。

 

 

這個那個這個那個,自己心裡明白就好。

 

 

因為,

包裝越繁複的理由,

通常是用來說服自己,而不是用來說服別人的。

 

 

這個那個這個那個,

怕是你這樣跟他跟他跟他講完後,連自己也越來越相信這些東西。

 

 

說真的,

一句:「我想做」,

就已經夠單純且有足夠的力量了。

 

 

下決定,

請只找一個理由,這個理由不只是讓你向前衝時帶著它,還要能在想棄守時清晰的面對。

 

 

然後你會發現,真正最該面對的就是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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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rdy09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