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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一直在默默的想著什麼,
今天剛好就看到了這篇文章:一人一半,才是伴
倒不是要評斷王偉忠這篇寫的中不中肯。
可有的時候,
我會覺得找伴侶這件事,
除了要尋找個能夠開心在一起的人,
更需要找個不開心仍可以在一起的人。
不是說跟這個人在一起會不開心還硬要相伴,
而是因為人總有個三衰六旺陰晴圓缺,
開心的時候你跟很大多數人在一起都可以很開心,
但當你自己心情不好的時候、想要撒野宣洩的時候
能夠願意陪伴在你身邊的人才有資格叫做伴。
說真的,
有時候我覺得那不僅僅是有沒有相愛的問題而已,
一個人的人格特質到底是不是好伴侶,
可能跟他愛不愛你、你愛不愛他一樣的重要。
當然你也可以說那是適不適合的問題,
什麼鍋剛好就可以配什麼蓋。
但偏偏捨不得順境時的快樂,將之歸功於對方;
然後自責於逆境,以為自己也該負上很多責任的人太多。
要說自己都無法改變以致於無法相處,
又太委屈自己。
所以歸因到那個人身上,可能會比較容易甘願的清醒吧。
你不開心、狀況不好的時候他還願意陪著你,
他不開心、狀況不好的時候你也甘心伴著他。
種種的逆境才會真正顯露出朋友跟伴侶的差異所在,
然後也才會發現這個人帶來的快樂原來真的跟其他人不一樣,
也才發現只是快樂並不夠。
因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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