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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到的。
也是因為身邊人的狀況。

以前流傳的一句話:「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最近好像突然的看到了這句話的幾分道理。

並非這句話有其意義,
而是對某些人來說,
不一定了解彼此間對於「交往」的定義是否一致。「我這個月把兩個週末分給了妳,已經很多了。其他朋友有的我一兩個月才見一次面」
「我有朋友在旁邊,不方便跟你講電話,所以就沒接。」
「為什麼要為了我一兩天沒跟你聯絡就發脾氣?」


其實,
不論你是從朋友變成戀人,還是單純因為衝動激情而決定交往,
這樣的關係一定包含著「伴侶」的意義在,
因為你決定讓這個人離你的距離最近,
因為你希望把這個人留在自己身邊,甚至帶點小小的獨佔,
所以你們決定所謂的「在一起」。

因此這層關係,不能僅僅表現在「見面」的時候,
伴侶不是穿在身上,只為了穿出去時好看或保暖而已,
更不能以為擺在家裡時,只要放在衣櫃好好的收藏著,另一半就能夠滿足。

尤其對女孩子來說,
交往這件事情,常常代表著生活重心的轉移,
代表著做任何決定時,都會多了一份考慮、一份掛念。

也因此如果她們被當做衣服一般對待,
摩擦就會產生。

她們不是要一個月兩次對比某個朋友兩個月一次的「相對多數」,
而是期待在你生活中或心中佔據著「絕對多數」。

她們不是要你把朋友與她隔開,過著好似無法跟你朋友並存的兩人世界。

跟你每天的一次聯絡,不是要你展現所謂的掛念或愛戀,
而只是很單純的期待另一半的陪伴,
跟你分享喜悲,


因為你們就是互相認定,要在目前彼此陪伴、分享生活的人。
如果連你這個「最近的人」都不能了解這種分享生命的重要,
那才是兩人關係最大的距離。


衣服帶來的溫暖,不會高於伴侶擁抱的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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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rdy09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