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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自己的前篇,還有重新瀏覽了宅男至尊朱學恆的文章後,
我自己覺得有遺漏了一部份沒講到,
雖然他在文章中強調無論是誰的言論,
都必須在心中抱存質疑。

但他也提到了由群眾來判斷是非的部分,
包含九把刀的投票、包含他說的維基百科,
這其中仍然有某部分弔詭的情況,
我不得不另開一篇說明我對群眾力量的想法。在前篇略提到,那個關於我的事件中,
我們有一個可愛的主任是這樣處理的:
他直接打電話去給對方承辦人,
跟他說賣鬧啊!別這樣搞我們,你們只要有耐性,
該你們的還是你們的。

聽到這件事情的我笑得很開心,
不過感覺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接受那種作法,
甚至有人認為,他做了一個很無謂的事情,
一個人怎麼可能改變一頭巨大猛獸的走向,
更何況他用的是這麼愚蠢的說法跟作法....


撇開他是否會讓別人誤認為是學校立場的想法,
光是他認為自己該做、可做,而且真的去做的這一環,
就已經值得鼓勵。


總比什麼都不做、鎮日哀怨、
甚至連自己的本職工作都忽略、然後對外傳遞悲觀訊息的人要來的好。
至少,
他的態度跟行為都是正面的。
(以上只是舉例說明,並非意有所指)

前線打仗時,
如果後方不能給予支援跟建議,
那麼至少站穩自己的立場,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
就是對前線的一種支持。



回頭來說一個人的力量,
最近發生的事件中,
有一個高中生對抗知名作家(或者是一個作家對抗高中生及媒體)、
有一間學校對抗龐大猛獸、
還有昨天在某BLOG看到,一些學生對教授不合理要求的想法。

前兩個事件是真的有對抗,
最後一個沒有,因為學生們說國立大學的學生,怎麼有能力去對抗教授的想法?
由於我並非該教授的學生,
不能設身處地的為他們想。

但我一直覺得,
只要你獲知了正確的訊息,
並且決定用正確的態度,去表達你認為正確的意見。
那麼只要是正常的人,
在面對你的表達時,都應該(或者必須)用正確且正面的態度來回應你,

也許你無法得到想要的結果,
因為那種「因一個人的忠言,忽然發現自己遺漏的盲點」的事情,
好像很難在現今社會出現。
而且,我們也不能期待世界那麼美好,
我們接觸的人就剛好有容人質疑的雅量。
因為其實在現實中更多的時候,你可能會遭遇更大的反作用力而受傷。


大家都是這麼認為的吧?

難道真的有人會認為,一個人真的能改變什麼?


如果你需要,
我可以給你一個例子,
有個號稱最封閉的師範體系大學生,
曾經因為認為學校的措施有失公允、或是行政為考量學生的需求,
從在網路累積群眾力量、到隻身到各處室找長官討論;
從寫網路文章批評、到寫出近一萬字文章到校務會議散發;
從自己尋找法律諮詢協助,到去立委辦公室尋求關切。

他做的事情,有沒有效果是一回事,
但他總認為,自己曾經為了想要作對的事情而努力,
而且應該也用了正確的態度,去作對的事情。

不過,
雖然是如此討人厭的一個人,
卻從未因為這樣子的反對學校施政而被打壓,
反而曾經在學校服務時,看到以前接觸的教授到校評鑑,
而教授笑著對身邊的主任說:「你們這個老師不錯喔...」




如果你需要一個名字,來證明真的有笨蛋存在,
那麼那就是我,那個笨蛋就是我。



雖然後遺症是慢慢的開始不相信群眾力量,
相信有時學生的貪婪比錯誤的行政更可怕,
因而要求每一件事情,自己都要從各個角度看過後,才發表看法。


但到目前還是相信,只要是正確的事情,即便一個人,也應該可以無悔的去做。
(而且有的時候,一個人的力量比群眾更好用)


一個人的力量也許能改變什麼、也許不能改變什麼,
但重點是在於有沒有效果永遠只有嘗試過後才知道,
當你自己決定放棄出一份力時,
請你不要將之歸因於一個人的力量過於微弱;
請你不要歸因於對手太過於強大;
請你不要歸因於任何團體素有的風氣。


你自己決定的放棄,不要用大家的不夠努力來牽拖。




講完了個人,來說群眾。


2001年6月28日下午,吳宗憲與鍾甄共同召開記者會,
指稱當時新一期《壹週刊》所報導的有關他與鍾甄的緋聞案是他自己設計的,
他自己自編、自導、自演,
拍下了兩人深夜幽會的錄影帶,還主動提供給壹週刊。
而在壹週刊發表了「吳宗憲緋聞」之後,
才開記者會表示:「《壹週刊》上當了。」
他同時批評《壹週刊》攪亂台灣社會文化,並要求《壹週刊》「滾出台灣」。



先提到這個新聞,
是因為在近幾年「群眾(或稱鄉民)造神運動」之前,
最明顯的應該就是「媒體造神運動」。
而這兩個效應,仍不斷的持續當中。

我當然不是反對群眾的力量、也並非媒體無用論的人,
想強調的是,
如果有面對這麼多社會事件經驗的記者,
也會栽在這種「顯而易見的事實」時,
那麼自古以來就被認為是愚笨的「群眾」,
何以能在面對各式各樣的資訊時,做出正確的判斷?


小時候打架總會不恥那些動不動帶著外面的人手,
甚至連哥哥爸爸都找來當幫手的對手。
「釘孤枝」是男人用來解決歧見的浪漫,
那代表著自己對自己的立場及行為負責。

打輸了,那就只是輸了,不一定代表我錯了,但至少輸的甘願。

但長大後不知道為什麼,
搬後台或搬群眾成了一種風氣,
勢力大、人數多的變成了神,
神不但決定了輸贏,甚至也決定了對錯,

難道沒有人記得,
遠古的希臘神話中,
神就只有力量強大而已?
那些神所犯的錯,可能遠比人多又嚴重。



九把刀事件,為什麼不可能真的是該死的創意巧合?
為什麼不可能是九把刀和高中生的共謀演出,
為了凸顯群眾力量的愚莽及諷刺目前抄襲的無法無天?




我們即便是站在大多數人的肩膀上看事情,
也不能改變其實我們不知道這些人到底是對或錯;
而即使是全部的人都站在同一個立場上看事情,
也不能讓錯誤的立足之地成為正確。



一個人的力量縱使再微小,
如果成為群眾,
那就會成為猛獸,
猛獸的來勢無法抵抗、猛獸的走向也無法被身上的寄生蟲改變。


所以當高中生的外婆拿起電話想要藉助媒體的力量時,
如果她知道媒體的新聞上了版就無法撤版,
她會不會多考慮一下?


尤其現在的群眾氣氛和走勢,
如果帶頭的人不夠謙遜或是想法不夠周延,
常常只有置人死地的結果,而且至死仍不休。

照片事件也是類似的例子。


我們不能總是在伽利略含恨而終之後,
才在他的墳前獻上花淋上酒,說句:「歷史終於還了你清白。」


所以如果你今天有意想要發文支持某些人的言論、或是單純想要推文來句:「這篇中肯。」
我希望你對這個群體有著認識,
這認識已經讓你確知它可以或是已有著一個正向的目標,
甚至還有一個足夠謙遜且有能力、人氣來掌控輿論的主導者。

如果你是個體,而想要藉由輿論或是任何其他助力來達到你的目的或公評,
請你要有心理準備,到最後要負責馴服、關上圍閘的是你,
所以請你扛起責任,去面對你即將創造的猛獸,
而且我希望你並不是單純的想要發洩什麼,請給予這個群體一個正向的目標,


因為負面的立場及行為,永遠不會帶來正向的結果。


如果你未能確知,卻仍然覺得這個意見該表達,或是這個人該受輿論公評,
那麼FINE~
但請認清,在你的意見表達後,這頭猛獸的走勢無論是否由你控制,
你都必須得為牠造成的結果負上責任。



某本推理小說描述在知名交通工具上的謀殺案,
最後發現的兇手,
是在該車廂當中的每一個人。
他們每一個人輪流進入車廂中,
每人刺目標一刀然後離開車廂。

因為連自己都不知道目標是誰殺的,
所以無論是罪惡感或是緊張的程度,都減到了最低。

但,
無論立場或出發點是多麼的正確,
錯誤的行為並不會因此而變成正確,已經造成的傷害也不會復原。
最重要的,是刑期和罪行也許有大小之分,
但錯誤並不會因為人數變多,
就讓每個人分到的錯誤變少。


對了就是對了,錯了就是錯了。



對於曾經被我支持,或是支持我的那些人,
對於曾經看到我的名字就表示支持的那些人,
我要跟你們說的是感謝你們,
希望我沒有曾經引領你們走入錯誤的岔路而不自知。


感謝,然後我會繼續戒慎恐懼的說著每一件我認為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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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rdy09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