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把「老師」這個「群體」想辦法轉化為「個體」。

然後仍舊在談社會現象。


這篇文章是少數有針對人回應的文章,

所以最後一句是信手拈來,但也可以說是在做個人化的動作,


=============以下為本文分隔線=====================

我們不是因為選擇老師這個職業以後,
才開始令人做噁、怨天尤人、抱怨連連的。

我們的成長背景、環境、受教育的狀況,縱使不同,
也大同小異。


如果我們令人討厭,
那麼我們應該從小就令人討厭,
如果我們愛抱怨,
我們應該從小就是個愛抱怨、不得人疼的小孩。


我的人格與否、言論與否,不會因為我是不是老師而改變。


如果在經濟學當中的八十二十法則可以適用很多狀況,
那麼在教育的職場中也是一樣。


老師一樣、小孩也一樣。



我們一直呈現著一種概念,
那就是不行,就淘汰。

你們拿商業、拿生意、拿一堆東西,
來跟我們說,大家都這麼做,你們也應該這麼做。


但是你要我們轉過身,告訴每一個孩子說,
你們都有你們的價值所在,
千萬不要放棄。





其實這也就是悲慘的地方,
我們一直覺得所謂的員工、所謂的職場,
就是有能力就留下來,沒能力就趕快滾,
因為我們已經成熟了,該自己對自己負責。



所以「挖角」永遠比「培育」要來的快,
「跳槽」才有辦法迅速累積自己的價值。


然後我們老是說國家不重視體育,不懂得「投資」、不懂得塑造「大環境」,
管理國家的那些人。
其實也都是我們一伙的,跟我們沒有什麼不一樣。



然後你們說我們不知進取,抱怨連連,
花時間在筆戰卻不懂得花多一點時間在孩子身上,做些有用的給你們看。


事實上是即便我們做了,你們看不到,
然後你們在網路上告訴孩子,
教導你們的人,「大部分」是米蟲。


計較這種事情,有時是因為別人太計較,不得不計較。

孩子這種事情,沒有別人的事情,全都是我們的事情,我們,包括你們。


我不希望我轉過身面對孩子時,必須要強自忍耐,才能逼自己不要在意你們在我身後森冷的眼光。


什麼時候你要過來跟我一起牽孩子的手?
我可以牽左手,你可以牽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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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rdy09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