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 慎入

 

 

 

 

偶爾會跟正困在兩人關係或有小爭執的人聊到,

不管別人怎麼看待像我們這樣長久的交往關係或認為我們相處多麼融洽。

但身為局中人自己知道,

這段攜手並行的日子,

絕非單純充滿著天上掉下來的幸福。

 

交往五年,我們才真的知道同時兼顧戀愛跟生活有多困難。

交往七年,我們才真的把自己放在心上很久但確實很介意的事情完全說出來。

交往九年,我們才真的面對彼此最大的一顆爆點並嘗試解決。

交往十年,我們才完全用「為了更美好的一起生活」這個角度來解決生活中的歧異。

 

如果說某些人的夢想必須要十年有成,

那麼我們也幾乎努力了十年,才真的能夠堅定的確定彼此,攜手並進。

 

 

因為絕無僥倖,所以分外珍惜。

 

 

但今天所要聊到的,

其實是除了以上狀況之外,更鮮為人知的事情。

 

在大部分人眼中,

我的脾氣要比妳好很多,

畢竟妳是比較情緒外顯,而我是比較內斂的。

 

但其實當我回顧過往的大小爭執時卻發現了一個有趣的事實--

 

    那就是我幾乎沒有主動道歉過

 

 

也就是說,

在彼此對某件事的認知不同、處理不同而產生歧異時,

我從來不會是先道歉的那個人。

 

大概的狀況流程如下:

狀況發生->妳生氣,我覺得無妨->妳繼續生氣,並且認為責任在我身上

->我覺得這種事情沒有對錯,但硬要背黑鍋而開始不爽->妳開始冷靜,我開始冷淡

->妳道歉打圓場,我還是冷淡->我也冷靜,我道歉->檢討會,事件結束。

 

十多年來,

除非是那種很明確是妳或我出錯的狀況,

那麼我們的道歉會很乾脆。

但也有為數不少的爭端,因為常常只是考量點不同,

最後依此流程結束的。

 

事情會解決,但有時會拖個一兩天,

我什麼沒有,就是有耐性,所以我可以等到兩邊的情緒和思緒都調整的差不多才會表示意見。

 

 

一直到交往第十三年我們結婚後,

我才終於第一次,

在還沒有確定誰是誰非的狀況下先道了歉,很快的解除了我們的紛爭,

畢竟其實大多數時間,

你也只是需要得到情緒上的發洩跟安慰而已。

 

 

「雖然我也對發生這個狀況很不高興,但我仍然要為了讓妳不開心而道歉,對不起。」

 

其實說出來也沒有半點繞口的話,卻在我的心中打轉了十三年。

 

 

妳當然會好奇我轉變的理由,

 

 

「因為『事無對錯,只是角度不同』這種想法而拒絕道歉,其實也是另外一種堅持己見。」

是我當初的回答。

 

不開心的事實是明確存在的,

而所有的爭執其實都來自於對彼此的不夠體貼或了解,

若以這個角度來看,我們都有對對方道歉的理由跟責任,

那麼就不應該總是妳先向我道歉,我也應該要踏出這一步。

 

 

這個說詞聽起來合理又正當, 

但其實在我的心中,

一直有另個最大理由沒有說出口。

 

 

人世間沒有什麼必然的事情,

唯一不變的註定,

那就是人們總有一天要分離。

 

我們永遠無法預測那會發生在何時、何人身上。

 

既然沒有所謂必然對,或必然錯,

那麼跟面子或講道理比起來更應該努力的目標,

就是在必然有限的相處時間中,

盡量增加幸福在其中的比重,減少爭執的。

 

 

而如果不幸有那麼一天,

我們此去一別、不再相見。

我不想要冒任何的風險,

讓妳以為我是帶著對妳生氣的情緒離開。

 

 

如果謝幕的一瞬間將會是另一個永恆的開始,

那麼就沒有什麼事情和堅持,

要比讓妳永遠都能夠確定我愛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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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rdy09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