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直在默默的想著什麼,

今天剛好就看到了這篇文章:一人一半,才是伴

倒不是要評斷王偉忠這篇寫的中不中肯。

可有的時候,

我會覺得找伴侶這件事,

除了要尋找個能夠開心在一起的人,

更需要找個不開心仍可以在一起的人。

不是說跟這個人在一起會不開心還硬要相伴,

而是因為人總有個三衰六旺陰晴圓缺,

開心的時候你跟很大多數人在一起都可以很開心,

但當你自己心情不好的時候、想要撒野宣洩的時候

能夠願意陪伴在你身邊的人才有資格叫做伴。

說真的,

有時候我覺得那不僅僅是有沒有相愛的問題而已,

一個人的人格特質到底是不是好伴侶,

可能跟他愛不愛你、你愛不愛他一樣的重要。

當然你也可以說那是適不適合的問題,

什麼鍋剛好就可以配什麼蓋。

但偏偏捨不得順境時的快樂,將之歸功於對方;

然後自責於逆境,以為自己也該負上很多責任的人太多。

要說自己都無法改變以致於無法相處,

又太委屈自己。

所以歸因到那個人身上,可能會比較容易甘願的清醒吧。

你不開心、狀況不好的時候他還願意陪著你,

他不開心、狀況不好的時候你也甘心伴著他。

種種的逆境才會真正顯露出朋友跟伴侶的差異所在,

然後也才會發現這個人帶來的快樂原來真的跟其他人不一樣,

也才發現只是快樂並不夠。

因為安心。

延伸閱讀:

[想]伴侶與空間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irdy09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